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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 中国人民大学专本科自考 编辑:佚名
自学考试制度创立于1981年,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,是个人自学、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。1988年,国务院颁布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》,对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、任务、地位、机构、开考专业、考试办法、毕业生使用等,以国家行政立法的形式作出了明确规定。1999年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明确规定:“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,经考试合格的,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它学业证书”,将自学考试制度纳入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,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自学考试在我国高等教育中的地位。
准备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,首先应全面了解我省已开考哪些专业,详细了解自己感兴趣的专业的层次、要求及课程设置等,结合自己的工作、兴趣、文化层次、学习能力等,自愿报考专业。一般来说,应先报专科段,后报本科段;报考课程建议按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设置顺序报考。
选择专业是个大问题,这要根据个人情况而定
:要充分考虑到社会的需要及行业的发展状况,选择一些社会上供不应求或发展前景广阔的专业,以便于今后的求职和就业。
第二:选择专业首先要明确目的,就是从今后就业情况这个角度出发,选择适合于自身发展前途的专业;
第三:还应该充分考虑自己的学习兴趣、爱好要与所选的专业相一致,学习的动力莫过于兴趣,有了兴趣才能积极、主动、热情的学习,才会更加有利于知识的吸收和掌握;
第四:要选择与自己的文化基础难易程度相应的、学习时间长短相宜的专业,结合实际客观的选择确保学习的顺利进行。
总之,要结合自身,考虑方方面面不能盲目选择。